各县市区住建(住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以“哈尔滨小区违规装修事件”为鉴,切实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居住安全,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美好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装修登记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督促业主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办理挂牌、登记手续,并将住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对拒不办理登记或拒绝和阻碍物业服务人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的,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禁止装饰装修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二、加强装修管理巡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实施管理,全面加强物业区域装饰装修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装修行为,严禁在装饰装修中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如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涉及承重构建,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房屋与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装修管理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表记录。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取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积极做好配合。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1日
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38129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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