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璇委员:
《关于建立完善厦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着力打造新时代智慧和谐小区的建议》(第2022203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读转来的建议内容,对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结合市民政局、各区政府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据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中各物业企业填报小区信息了解到,厦门市共有1387个住宅小区,约824个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率约59%。
二、措施与成效
(一)出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文件。一是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5〕346号),进一步规范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织架构、成员条件、运作方式等,细化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资格条件、报酬待遇、禁止行为、资格终止、备案管理、印章刻制、换届审计等内容。二是联合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自治工作的通知》(厦建房〔2015〕49号),提出包括加快业主大会组织成立的筹备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运行、社区组织甄选业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加强指导监督、完善业主大会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物业民主协商、组织社区开展服务评议等具体措施。三是结合《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立法课题调研,于2019年12月12日印发《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及《厦门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运行机制》等4件示范文本,努力建设以组织完善为前提、以自我管理为基础、以规则指引为依托的业主自治共管机制,推动小区治理实现党的领导、行政管理与业主自治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其中,《指导规则》主要通过三方面实现业主委员会有效运作:一是严格把关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条件,推选“有能力、有威望、有公心、有热情、有时间”的委员,引导和鼓励党员业主通过法定程序参与遴选,提高业主委员会整体素质。现在越来越多的党员领导干部被推荐选为小区业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如思明区南湖中祥、万寿铁路家园、绿景花园等。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倡导党员业主担任监察委员,负责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具备财务经验或业务知识的业主担任财经委员,管理小区财务,发挥岗位优势最大化。如同安区古龙御园业委会九个成员中有七个是党员,里面有警察、记者、医生、工程师等,按照各自工作优势及资源带领志愿服务队,保障小区党支部牵头营造的各项服务举措逐项落实,使古龙御园正成为居民心中安居乐业的寓园。三是完善小区管理运行机制,提出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印章、档案、财务管理及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小区日常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如嘉莲街道新莲花新龙山小区,小区党支部建立党员先议制度,涉及小区治理的重大事项,均由支委会先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与小区党委、业委会共商完善方案,再由物业企业发布到业主群,将红色理念渗透到小区事务中。禾山街道禾缘社区五缘湾1号小区,小区党支部牵头打造“1号议站”、“1号先锋”,凝聚业委会、物业、社会组织等共谋共建力量,专门为居民排忧解难,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解决问题机制,坚持每月一议,实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就该文件,我局开展多场宣贯会,对全市各街(镇)、社区物业专管员、业委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与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面对面交流探讨。
同时各区政府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如集美区探索小区业委会注册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破解小区公共资金日常审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城市社区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工作力度;成立全市首个物业行业党委,强化对物业服务的管理、监督职能。湖里区出台小区治理“1+4+N”文件,思明区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本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换届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业委会指导监督工作的通知》,在莲前等街道试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程》。
(二)拓宽业主参与科技途径。近年来市政法委、市工信局牵头,依托i厦门认证体系,搭建了面向全市的小区共治智慧平台“家住厦门”(现由国企独立运营),平台共享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网格化平台和公安局、资源规划局、住房局等部门数据,围绕住家周边服务及小区治理,实现投票选举表决、邻里纠纷调解、物业报事报修、“小区电子通行证”等各类公共事务和民生服务线上办理功能。平台自2019年4月开始在集美6个试点小区试运行,7月份开始面向全市小区提供免费接入,当前平台已接入小区超过700个,已关注用户超过25万,认证业主户数超过4.6万户,为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打造高效的科技基础,积极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选举难等问题。同时,为提高物业信息公开透明度,现我局的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已嵌入“家住厦门”,市民可通过平台可便捷查询物业管理政策及相关通知、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星级评定结果、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余额等情况。
(三)推动美好家园共建活动。出台《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近邻党建为引领,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共评选瑞景公园、古龙御园等30个厦门市“美好家园”示范项目,并从中择优选树10个小区上报住建部。通过“美好家园”项目的创建,总结宣传了业主委员会、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的协作运行经验,有效推动部分小区居住环境再提升,人文环境再丰富。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一是明确党建引领方针。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小区物业管理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业主带头参与小区事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前,组织部门牵头,市政法委、市民政局及我局正进一步细化、完善《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实施方案》,我局将结合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建立红色业委会,把好人员进出通道口,跟进了解集美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联审制度探索落实情况,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积极配合福建省人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结合上位法《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契机,提出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相关立法建议,呼吁将业主自治事项纳入国家法律立法计划,理顺法规体系。深入调研,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属地街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等主体的宝贵意见,争取出台新《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从政府文件制度中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探索出台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信用评价办法,建立委员的奖惩机制,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每年对业主委员会履职工作开展评价并公布结果,对委员信用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彰激励,不合格的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予以约谈、要求整改,甚至组织形成业主共同决定予以罢免、撤换等,强化业委会分类监管。
三是营造共建氛围。组织开展“最美物业项目经理”“最美业主委员会”“最美热心业主”等评选活动,总结小区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各方主体“领头雁”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人人参与、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结合业主委员会成员信用评价工作以及您的宝贵建议,探索在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以及“家住厦门”中增设委员信息功能,进一步探索、完善平台功能;同时协助“家住厦门”共治平台加大推广运用力度,为强化小区共治提供坚持的科技支撑,打造新时代智慧和谐小区。
领导署名:朱文彬
联 系 人:邱聪惠
联系电话:0592-2204279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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