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核酸检测支撑作用,现就做好物业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核酸检测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企业员工管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指挥部9月26日印发的《关于优化国庆假期及前后<厦门市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一览表>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办〔2022〕110号)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14天1次(每7天抽50%)的核酸频次,组织在厦岗位员工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台账登记和信息报送,确保应检尽检;发现有核酸结果异常的,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社区和相关单位。
二、强化小区日常管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相关通告及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村(居)委员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小区(项目)日常管理,扎牢防控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核酸数据报送
各区建设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全面应用推广福建省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监管系统的通知》(厦指核酸组〔2022〕48号)有关要求,在省重点行业人群核酸检测监管系统上,完善物业从业人员名单并录入系统,每周三及时将辖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核酸检查情况通过金宏网报送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处理
各区建设局要充分运用星级评定、信用评价等有效手段和措施,加强对物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立即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对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责任的,按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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