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粤府函〔2019〕2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审定〈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东府〔2018〕132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二、东莞市要严格落实好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对于新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快开展保护区定界立标和水质监测。  三、中子科学城开发建设范围与罗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范围(物理隔离区),待相应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完工、经东莞市政府组织验收核准,并向省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相应区域的水源保护区方可取消。  四、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要加强对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严格落实调整后的保护标准和规范,确保饮用水安全。  附件:1.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2.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示意图及拐点坐标广东省人民政府2019年8月17日

http://www.gd.gov.cn/zwgk/wjk/qbwj/yfh/content/post_2603891.html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是攻城狮 » 粤府函〔2019〕2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