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路通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无技术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截至2022年7月29日,请于整改期限届满前将书面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报我局。你公司在整改期间应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执行,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本机关将依法撤回你公司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
(联系人:卢志恒;联系电话:020-32257030)
原文地址:http://zfcj.gz.gov.cn/gkmlpt/content/8/8385/post_8385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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