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林草(林业)局、政府金融办、银保监分局,兰州新区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林草(林业)局、政府金融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银保监局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金〔2020〕5号),结合我省农业保险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甘肃银保监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6月30日
政策解读:《甘肃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33/202207/2084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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