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4〕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修订后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4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http://czt.gansu.gov.cn/czt/c107433/201401/1913895.shtml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我是攻城狮 » 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评论 抢沙发

评论前必须登录!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