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秦政办字【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海港区申请的123户、开发区申请的14户、山海关区申请的4户,北戴河新区申请的4户;共计145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资格复核。现将复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我中心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仍为合格的家庭,录入我市住房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轮候,不合格的做退卷处理。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2年5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qhd.gov.cn/home/details?code=NDUz&pcode=MA%ce%b3%ce%b3&id=1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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