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意义
为加强和规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齐齐哈尔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齐齐哈尔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法律效力
本预案是市政府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体系由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分预案、乡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风险企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成。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因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核事故的应急工作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讷河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乡镇政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二是明确预警和预防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预测预警机制,按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三是明确了应急响应。按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Ⅱ级响应(重大环境事件)、Ⅲ级响应(较大环境事件)、Ⅳ级响应(一般环境事件)四级。当超出本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告,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是明确了应急处置。明确了事件分级、信息报告、紧急处置、指挥和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闻报道、应急处置终止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和预案管理。包括:善后处置、建立保险机制、通信保障、装备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奖励与责任等内容。
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
http://www.nehe.gov.cn/zfxxgk/zc_view.jsp?id=14964&lanmuid=2&classif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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