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讷政办规[2019]3号)(以下简称《方案》),已经2019年11月18日讷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确保方案顺利实施,现对《方案》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固碳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一是我市湿地功能退化依然存在;二是湿地蚕食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湿地保护修复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四是湿地保护修复基础仍较薄弱。综上,为加快推进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增强湿地保护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制定《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现有湿地保护力度,落实湿地名录管理,明确湿地保护责任。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58064公顷,各保护区核心区内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36.4%以上。
三、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国办发[2016]89号)、《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规[2017]61号)、《齐齐哈尔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齐政办规[2019] 3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5部分22项工作内容。
(一)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4项内容构成。
1.总体布局:建设以讷谟尔河、尼尔基斯湖为主的湿地生态功能区,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和退耕还湿工作,构建讷谟尔河流域和尼尔基斯湖湿地保护网络。
2.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58064公顷,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湿地保护率稳定在36.4%以上,完善市直、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管理联动机制;基本建立湿地保护修复机制,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提升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水平。结合“绿盾行动”、“绿卫行动”,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自然保护区管理专班工作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执法严格的自然保护区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管理。
(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包含5项任务。一是健全湿地保护体系。二是完善湿地管理体系。三是实行湿地分级管理和名录动态管理四是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五是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综合治理。
(三)完善退化湿地修复制度。包含4项任务。一是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进行恢复和重建。二是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对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以来湿地被非法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全面进行清理和规范。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湿试点等项目补助资金,加快推进退耕还湿和湿地保护修复进程。三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河长制水生态修复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对讷谟尔河流域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四是完善湿地生态用水。结合河长制水资源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维护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四)健全湿地监管考核评价机制。包含4项任务。一是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功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格限制和审批湿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二是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围垦占用湿地行为,依据《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建立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机制,加强对湿地资源利用者的有效监督。三是建立湿地保护修复责任体系。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修复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目标责任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湿地资源双量管控等制度体系。四是加强湿地修复成效监测评价。
(五)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建立湿地保护修复信息报送制度等5个方面,保障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有序开展。
五、《方案》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讷河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解读,联系人:张洪波,联系电话:0452—3323903。
文件地址:http://www.nehe.gov.cn/zfxxgk/zc_view.jsp?id=8992&lanmuid=1&classify=0
http://www.nehe.gov.cn/zfxxgk/zc_view.jsp?id=8978&lanmuid=2&classif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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