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和改善群众生活品质与居住条件。
适用范围:邵阳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既有多层住宅。
办理原则:“业主自愿、政府指导、依法监管、确保安全”。
政策依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9〕18号)。
背景目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和改善群众生活品质与居住条件。
适用范围:邵阳市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投入使用、未设电梯、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满足安全条件并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既有多层住宅。
办理原则:“业主自愿、政府指导、依法监管、确保安全”。
政策依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湘建房〔2018〕159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邵市政办函〔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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