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住建议字〔2022〕4号
王政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成立业主委员会与小区党建和“旧改”相结合,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第59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和国家立足城市发展阶段、着眼民生福祉提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对于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局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需求,树立问题导向,通过“改造+党建”模式,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服务治理相结合,以党建领航凝聚多方合力,以共建理念发动群众参与,听民声、知民忧、聚众智,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
一、关于以党建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小区,实现党建工作“无盲区”的答复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的核心基础。我局坚持党建为引领,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以党建为主线,统筹协调区住建局、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在改造前期深入基层、入户摸排,细致开展入户调研,全面了解居民改造诉求,量身定制小区改造清单。搭建小区居民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党建为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发动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促进居民达成共识、主动参与方案制定、施工监管、后续管理,真正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成果共享”。
二、关于街道党委提前介入,动员小区中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干部等党员骨干参选业主委员会的答复
调研发现,老旧小区的居住群体以中老年人居多。我局坚持赓续红色血脉,发扬红色基因,注重发挥老旧小区内在职党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政协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选任其中优秀负责的人员,与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组建小区改造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设计方案论证、项目施工、确定建后管理模式等改造各项环节,切实发挥“红袖标”的监督作用。通过改造监督委员会,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居民搭建了沟通议事平台,为下步成立业主委员会奠定了基础。
三、关于将“旧改”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相结合,尽快完成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加强小区的自治能力的答复
落实建后管理机制是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长效保持的关键,我局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全面提高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相结合,以改落管,以管提质,不断夯实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印发《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城区社区代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物业企业专业管理、产权单位自行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国有控股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多种模式,提升社区代管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着力加强了老旧小区的自治管理能力。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王东亮159442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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