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配套供热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住建部、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配套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及规范验收相关事宜的通知》。简要解读如下:
一、规定起草的依据
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供水供热供气行业服务管理的通知》(吉建市政〔202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0号)、《吉林市城区供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等,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新建项目配套供热设施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明确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适合城区新建项目供热设施工程管理工作开展。
三、需要说明的情况
供热企业在新建建筑安装供热计量装置方面应做好以下三点:
1、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吉林省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2、新建建筑供热系统应按照《城镇供热系统调控设计标准》(DB22/T5014-2018)设计、施工、验收;
3、我市在新建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时,应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计量数据传输装置,应安装栋表或供热站热量总表。
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
关联发文: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网址:http://zzj.jlcity.gov.cn/zwgk/tzgg/202110/t20211009_987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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