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为使本次办法成果更加科学、合理,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现将《乌海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代建制管理办法》初步成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本次公示时限为15天,从2022年9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示结束后,将依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意见反馈方式:
单位: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吕俊祥
电话:6922162
地址:乌海市黄河东街8号
邮编:016000
附件:乌海市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代建管理办法.docx
原文链接:http://zjw.wuhai.gov.cn/zjj/879643/879664/134920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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