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规范和指导我省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医疗用房的设计,我厅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医疗用房设计技术导则(试行)》。现印送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请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呼吸道传染病应急医疗用房设计技术导则(试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6日
原文:http://jst.sc.gov.cn/scjst/c101428/2021/7/7/e20680be79474b0ca869052787a5cba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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