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装修服务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发〔2022〕50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实施和督促方案的通知》(成冠肺防指办〔2022〕59号)、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住建防疫发〔2022〕38号)等文件要求,装修服务人员已纳入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理。为进一步落实“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加强全市装修服务人员疫情防控和信息报送管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录入
装饰装修企业(机构)应登录“成都市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zxpt.cdzs.org/platform-home)注册企业账号,完善企业信息和所属装修服务人员信息(人员信息表详附件1,可由平台进行批量导入)。企业信息或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更新。平台将对已录入人员生成装修服务人员电子身份识别信息。
二、落实防控要求
(一)装饰装修企业(机构)应严格督促装修服务人员落实不低于两天一检的核酸检测要求,所属区域实时防疫要求高于两天一检的应遵照执行;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住建主管部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录入工作。
(二)装修服务人员应严格落实防控要求,主动报备个人信息,及时录入“服务平台”,在进入装修服务小区、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查验,主动出示装修服务人员身份识别信息。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装修服务人员进出小区、场所时严格执行“两扫三查一登记”(即“扫”场所码、社区报备码,“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如果是外地抵蓉,还需验抵蓉后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登记人员信息);严格查验装修服务人员身份信息,无电子身份识别信息人员不得进入小区、场所。
三、加强督促指导
(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防疫管理要求,全面排查属地装修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指导企业做好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线上巡查和通报。
(二)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要通过业务指导促使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录入,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9日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c131968/2022-09/29/content_782664e8f0804821854d4b6d44342a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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