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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冬季来临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PM10、PM2.5经常居高不下,备受社会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工地、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工地、供热(燃气)管道工地、给(排)水工地、园林(绿化)工地扬尘;  2.市政道路保洁扬尘;  3.城市裸露土地扬尘。  二、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当全封闭围挡,安装使用新型围挡墙,强化日常管理;施工现场道路以及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应当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应当使用优质绿色密目网进行严密覆盖;施工现场存放土堆的,存放3月份以上的,采取撒种绿化措施;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当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固定和流动的洒水降尘设施,有条件的工地应当设置喷淋系统;施工单位应当与经批准的建筑垃圾运输经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施工现场应当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施工现场每个大门内侧应当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二)建筑物拆除工地。现场围挡应当采用装配式围挡,施工周期较长的可采用砌体式围墙;应当做到拆除施工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洒水设备,洒水降尘,边拆边洒,降低粉尘危害;现场垃圾堆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场车辆应当冲洗干净;现场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  (三)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工地。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洒水保洁,对现场进出口及周边进行湿扫作业;施工现场堆放渣土、散装建材应当进行覆盖;有条件的封闭施工场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装置,不能封闭的工地,车辆上路应当进行冲洗,避免带泥上路;渣土运输车辆应当全覆盖密闭运输;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四)园林(绿化)工地。采取遮盖、围挡、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出入口应当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进行出场车辆冲洗;工地弃土要及时予以清运;园林工地裸露3个月以内的的城市裸露土地要用绿色密目网全覆盖,裸露3月以上的裸露土地应当全部纳入绿化范围,按规范要求实施绿化。  (五)供热(燃气)管道工地、给(排)水工地。根据周边环境情况做好围挡;现场土方、渣土应当及时清运;挖土、回填、堆土、使用风钻挖掘、路面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应当喷(洒)水抑尘;施工现场禁止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和橡胶、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质;城市道路临时恢复应当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沟槽周边需用水进行清洗。  (六)市政道路。市政道路保洁应当实行分级管理和作业,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道路污染。作业单位根据作业区域的保洁要求,合理调配作业人数及频次,按需配足保洁作业设备和工具,确保作业力量充实。应当符合青岛市道路保洁精细化工作标准,具备条件的车行道应当全部实行机扫与冲洗相结合的机械化保洁作业,车行道和人行道定期进行高压冲洗(冬季结冰时段不进行带水机械化保洁);不具备条件的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市政设施、车行道路面及附属设施外观完好;草坪修剪均匀平整无黄土裸露。  (七)城市裸露土地。招拍挂之前的土地,由各区市政府负责组织扬尘防治;  招拍挂之后的土地,由土地使用者负责扬尘防治,由各部门、各区市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席调度机制。建立全市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区市政府(相关单位扬尘治理工作职责随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自然调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各主管部门和区市政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分类摸底,建立台账(附件2)。联席会议人员(附件1)、专项工作方案和台账务必于1月22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金宏网地址: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建立扬尘集中整治巡查制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成立巡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对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直接将现场照片、视频资料转给责任单位,并督促其落实整改。要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汇总通报。  (三)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和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集中整治期间全市设立两部扬尘污染举报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85063225,市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9)。  附件:1.全市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联席会议人员名单.docx  2.全市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台账.docx  (联系人:杜红,联系电话:85063225)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18日

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建设工地市政道路保洁城市裸露土地扬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cxjs/gkml/gwfg/202010/t20201018_3929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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