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鲁建设函﹝2018﹞31号,详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设计处通知公告),现将开展全市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执法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受检单位 1.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证书并在青岛市注册的企业。 2.2017年度在我市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 (二)受检工程 检查2017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勘察、设计文件,重点检查保障房及棚户区改造、绿色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等项目的设计文件。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企业情况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市场行为和勘察设计质量等情况。 (二)施工图审查情况 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建设及审查质量、政府购买审查服务等情况。 (三)抗震设防情况 检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1号)的情况、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法及安排 采取勘察设计企业自查、各区、市检查、市建委抽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 由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材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准备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迎接主管部门检查。 (二)区、市主管部门检查 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和督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等材料。 (三)市建委检查和督查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迎接省住建厅对我市检查 四、提报材料及要求 (一)本市勘察设计企业提报如下材料 1.自检报告。 2.由“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生成的资质检查申报表(附件2)。单位注册师印模直接加盖在资质检查申报表中的“执业人员概况”表中。 3.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单位用户名登陆后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需体现申报表中申报的全部人员,并将申报人员打“√”。 请市内三区勘察设计企业11月2日前将材料报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922室,联系电话85766180),其他区、市勘察设计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外地入青勘察设计企业11月2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1.自检报告一份。 2.专项检查书面报表一份(可以由word打印生成,申报表中的人员和业绩分别填报分支机构的人员和在青完成的业绩),单位注册师印模直接加盖在资质检查申报表中的“执业人员概况”表中。 (三)请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汇总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审查工程项目(含已发合格证和正在审查的项目),填写审查工程项目清单(附件3),11月1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kcsjc@qd.shandong.cn。 (四)请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1月7日前,将检查材料纸质版报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同时报送辖区企业上报的自查材料),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材料包括:检查情况报告、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检查工程情况一览表(附件5)、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检查表(附件6)。 本次检查时间紧、要求高,各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并按时提报自检材料;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进行检查,对查找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实效。 附件:附件1.受检勘察设计单位准备资料清单.doc 附件2.关于企业数据首次备案传输方法及资质检查报表的打印方法.doc 附件3: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工程项目清单.xls 附件4.各市、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各市、部门检查工程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6.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检查表.doc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邓基忠、刘霈,联系电话:85766180)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执法检查的通知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cxjs/gkml/gwfg/202010/t20201018_3854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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