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城建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8〕6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禁现”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项目检查;市城乡建设委预拌砂浆推进工作专班负责市内三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检查,并对其它区、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督抽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质监站、市公用质监站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相关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检查内容 (一)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禁现”工作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堆放用于现场搅拌砂浆的砂(含机制砂)、石、袋装水泥等建筑材料,是否违规设置用于现场搅拌砂浆的各类设备情况; (三)施工现场使用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相关资质及预拌砂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四)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预拌砂浆产品进场验收程序,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及预拌砂浆产品复检情况; (五)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搅拌砂浆、砂浆混用和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情况; (六)其它相关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检查自11月19日起至11月30日。 (二)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禁现”工作要求的有关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发现在“禁现”区域内违规搅拌砂浆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检查由委预拌砂浆推进工作专班牵头负责,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检查工作。 (二)各区、市及委属有关单位明确一名检查工作联络人,并与11月16日下午两点前将名单报预拌砂浆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王琮,电话:0532-85062617,邮箱:zjz@qd.shangdong.cn)。 (三)11月26日前,各区、市及委属有关单位将检查总结报送市城乡建设委预拌砂浆推进工作专班。 附件:1.各区市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人名单.docx 2.《建筑工程项目预拌砂浆使用情况检查表》.docx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 (联系人:葛宏翔,电话:0532-85061181)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cxjs/gkml/gwfg/202010/t20201018_385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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