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青建函字〔2018〕38号 ━━━━━━━━━━━━━━━━━━━━━━━━━━━━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 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委于近期开展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海绵城市建设资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等共计3项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和自评表(详见附件),特此函告。 附件:1.管廊.zip 2.海绵.zip 3.节能减排.zip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印发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函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cxjs/gkml/gwfg/202010/t20201017_3674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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