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市城乡建设委制定了《青岛市城乡建设领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 5月17日 全市城乡建设领域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实际,制定全市城乡建设领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为促进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安全生产月”大部分活动安排在6月中下旬,部分活动贯穿至年底。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 市城乡建设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玉勇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成 员:陈卫华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 黄旭东 委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侯雅卉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副局长 郭 威 委安全生产监管(信访)处处长 杜润峰 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春胜 市公用事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生显磊 园林质监站副站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生产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监管处处长郭威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徐广才、陈立松、张子艳。 四、内容安排 (一)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一是开展集中宣讲。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采取负责同志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组织宣讲团巡回讲等形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受众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组织专家、通讯员、网评员等宣传骨干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并组织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社会相关人士进行座谈,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要采取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发放学习读本,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多方位传播安全发展观念。四是开展典型宣传。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施工工地,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创新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开展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5月至6月上旬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力宣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报督导行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切实增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积极参加6月16日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现场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除参加区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外,要依托施工工地、工人宿舍,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发警示教育片,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和VR现场体验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面向行业从业人员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的宣传栏、电子屏等进行广泛宣传。 (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8〕65号)要求,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全面摸排项目底数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开展法治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进工地活动,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认真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通过对典型事故和灾害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围绕防汛防台、防坍塌等,指导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准备,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全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本行业建立完善评估制度,明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和有效运行的标准。推动市级标杆企业成立一批满足工作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服务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并对行业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按照边开发、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加大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力度,推动本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日常检查中,明确具体的监管执法内容、违法情形及处罚标准。 (八)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一是组织参加全国“网上安全月”和安全歌曲大赛、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举办的第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网络知识大赛”和“全省“安全山东˙爱在心中”安全生产公益微视频(动漫)有奖征集活动,调动行业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的积极性。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九)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积极参与市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按照市安委会要求深入企业、工地等宣传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安全生产领域责任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方面优秀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专门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领导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组委会办公室,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青岛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大经费保障,保证“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功能,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各级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既彰显个性、又兼具共性,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充分发挥各级有关部门合力作用,加强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要注意抓好上下衔接,强化部门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同时,要注意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经验,结合往年做法,完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并作为常态化联络方式,确保全年沟通渠道畅通。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进行检查,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联络员登记表》于5月28日前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处,活动总结于6月27日前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管处。联系人:徐广才、张子艳,联系电话:85780078。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docx 抄送:市安委会。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印发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乡建设领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cxjs/gkml/gwfg/202010/t20201017_364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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