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187001/2022-001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主体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并政发〔2022〕1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全部公开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期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政府网站 | 来源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0号),我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67件。
凡列入废止目录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未列入废止目录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按照《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4号)和《太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0号)有关规定,加强施行管理。
本通知自2022年8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本文件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5件)
2.废止的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附件废止目录.pdf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http://www.taiyuan.gov.cn/doc/2022/08/15/1298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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