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房产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依据2020年年初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要求下发《2020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2020年学习宣讲计划表》,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建立健全干部业务培训制度,组织队伍深入房地产领域企业面对面进行跟踪服务,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和网络无纸化考试,全年累计参加专题无纸化答题活动3次,参与率100%、及格率100%。按时征订《法制日报》《新疆法制报》等报刊杂志,不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治讲座,加大法治宣传标语和板报制作,利用LED屏、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宣教育工作。为我局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提供了良好基础。
二是法律活动多元化。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晚报、安居广厦平台等媒体进行中介机构、中介黑名单、保障性住房摇号结果以及申请支用维修资金项目审核通过情况等进行公示。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向群众推送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深入全市保障房小区,通过张贴公示栏、发放宣传单、走访入户等形式,强化保障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保障房小区政策宣传全覆盖。将乌鲁木齐晚报物业管理专版作为物业管理工作宣传的主要阵地,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和报道,截至目前全年累计报道37篇。3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局开展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暨“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20年11月积极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日”活动。4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宣传活动。按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培训。5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自治区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一‘宪法和市场监管专题’法律法规知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民法典知识”答题活动”。及时梳理报送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已累计报送普法信息二十余篇,形成了法律意识全覆盖、法律知识人人有的执法氛围。
(二)立足法治实践、规范执法程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步骤、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处罚案卷的审核工作。依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法制决定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要求,对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的时间、格式、渠道要求,在市政府官网双公示栏目公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上传至公示平台。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协同市市场监管局订立联合检查计划、实施方案,预计于年底完成方案,并将检查情况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全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被检对象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本年度将在执法证换发工作后,统一进行调整。通过市政府官网公示抽查计划、抽查过程、抽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全程跟踪。截至2020年11月5日,已累计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91个,共996.05万平方米,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42个,累计公示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74家,其中开发企业27家,中介机构47家。
二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报送备案。我局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明年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要求。本年度我局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了清理结果。
三是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工作。今年积极参与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举行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培训从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着手点,系统全面的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宣传,并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科学立法情况。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谋划、研究立法项目,2020年共申报两件,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作为立法项目及对《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其中《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已按照《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乌政办[2020]14号)于今年在司法局的带领下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该管理办法的上位法暂未修改,待其根据国家方针政策修改完毕后,再行出台。《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作为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推进2020年底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的函》(乌政办函〔2020〕16号),市人大常委会将《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确定为2020年度立法计划。因2020年5月28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关于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已和过去发生变化,《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6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上位法,暂无修订。为保持和上位法的连贯一致,同时节约立法资源,已向市政府申请暂缓《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
五是积极应诉情况。全年以我局作为被告的约25个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包含同一个案件二审,多数集中在撤销不动产登记、撤销预售备案问题中,我局按照行政首长出庭制要求,由分管副局长参与诉讼。全年未发生因我局工作失误造成的败诉案件。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根据新一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制定我局长期法治规划,把学习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文件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的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行业培训指导监督工作,对局属各部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信息。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采取网络统一考试的方式年底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做到方案具体、组织有力、全员参加、总结及时。
(二)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一是按照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紧密围绕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结合司法局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的反馈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检查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挖掘工作亮点,通过以考促建,大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工作,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做好事前意见征询、事中公示到位、事后备案及时。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及时废止或更新。做好与民法典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后续工作,做到与上位法配套及时、衔接有序。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重点开展“放管服”、公平竞争审查、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三是重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透明。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举措相结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重企业负担。优化“两库一单”建设和“轮转抽查”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诚信守法的企业和反复违法的企业在管理上体现差异化,最大限度确保市场经济主体保持活跃。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方案,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精简涉企日常执法检查行为,一次检查充分发挥不同职能部门联动协同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此报告。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结合房产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依据2020年年初制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要求下发《2020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2020年学习宣讲计划表》,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建立健全干部业务培训制度,组织队伍深入房地产领域企业面对面进行跟踪服务,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和网络无纸化考试,全年累计参加专题无纸化答题活动3次,参与率100%、及格率100%。按时征订《法制日报》《新疆法制报》等报刊杂志,不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治讲座,加大法治宣传标语和板报制作,利用LED屏、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宣教育工作。为我局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提供了良好基础。
二是法律活动多元化。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鲁木齐晚报、安居广厦平台等媒体进行中介机构、中介黑名单、保障性住房摇号结果以及申请支用维修资金项目审核通过情况等进行公示。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向群众推送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深入全市保障房小区,通过张贴公示栏、发放宣传单、走访入户等形式,强化保障房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保障房小区政策宣传全覆盖。将乌鲁木齐晚报物业管理专版作为物业管理工作宣传的主要阵地,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服务群众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和报道,截至目前全年累计报道37篇。3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局开展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暨“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以及自学等形式,重点学习宣传了《宪法》、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20年11月积极组织开展“反间谍法宣传日”活动。4月15日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宣传活动。按时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培训。5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依法治市办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的“自治区第十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一‘宪法和市场监管专题’法律法规知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民法典知识”答题活动”。及时梳理报送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已累计报送普法信息二十余篇,形成了法律意识全覆盖、法律知识人人有的执法氛围。
(二)立足法治实践、规范执法程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根据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范围、步骤、措施。
一是及时做好行政许可、处罚案卷的审核工作。依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法制决定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具体要求,对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的时间、格式、渠道要求,在市政府官网双公示栏目公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并及时上传至公示平台。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协同市市场监管局订立联合检查计划、实施方案,预计于年底完成方案,并将检查情况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全年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被检对象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本年度将在执法证换发工作后,统一进行调整。通过市政府官网公示抽查计划、抽查过程、抽查结果,做到全程留痕全程跟踪。截至2020年11月5日,已累计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991个,共996.05万平方米,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42个,累计公示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74家,其中开发企业27家,中介机构47家。
二是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报送备案。我局本年度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明年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要求。本年度我局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了清理结果。
三是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工作。今年积极参与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举行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培训从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着手点,系统全面的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宣传,并且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是科学立法情况。根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谋划、研究立法项目,2020年共申报两件,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作为立法项目及对《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其中《乌鲁木齐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已按照《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乌政办[2020]14号)于今年在司法局的带领下完成了立法调研工作,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该管理办法的上位法暂未修改,待其根据国家方针政策修改完毕后,再行出台。《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作为2020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推进2020年底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的函》(乌政办函〔2020〕16号),市人大常委会将《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确定为2020年度立法计划。因2020年5月28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关于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已和过去发生变化,《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6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作为《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上位法,暂无修订。为保持和上位法的连贯一致,同时节约立法资源,已向市政府申请暂缓《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
五是积极应诉情况。全年以我局作为被告的约25个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包含同一个案件二审,多数集中在撤销不动产登记、撤销预售备案问题中,我局按照行政首长出庭制要求,由分管副局长参与诉讼。全年未发生因我局工作失误造成的败诉案件。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根据新一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制定我局长期法治规划,把学习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疆文件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指导、协调局属单位的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行业培训指导监督工作,对局属各部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有信息。严格按照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采取网络统一考试的方式年底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做到方案具体、组织有力、全员参加、总结及时。
(二)以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一是按照平时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紧密围绕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结合司法局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的反馈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检查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挖掘工作亮点,通过以考促建,大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查工作,严格遵守制定程序,做好事前意见征询、事中公示到位、事后备案及时。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及时废止或更新。做好与民法典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修订、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后续工作,做到与上位法配套及时、衔接有序。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重点开展“放管服”、公平竞争审查、政务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三是重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透明。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举措相结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重企业负担。优化“两库一单”建设和“轮转抽查”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诚信守法的企业和反复违法的企业在管理上体现差异化,最大限度确保市场经济主体保持活跃。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方案,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精简涉企日常执法检查行为,一次检查充分发挥不同职能部门联动协同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此报告。
2021年3月31日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