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积极搭建覆盖全市的智慧助餐体系,推动老年人就餐区域普及、优惠互享,全力打造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家门口养老”数字化场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浙江省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浙民养﹝2021﹞101号)、《杭州市数字赋能“一老一小”工作方案》(杭城脑指办﹝2022﹞1号)精神,制定《关于提升全市老年人智慧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浙江省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浙民养﹝2021﹞101号)
3.《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4.《杭州市数字赋能“一老一小”工作方案》(杭城脑指办﹝2022﹞1号)
二、文件涉及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正文共五个方面,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施行时间,两个附件主要是明确了 “全城通”老年助餐点备案规范和统一标识。
(一)指导思想。此部分对《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改革方向、背景意义进行了明确。
(二)总体目标。明确以“全城通吃、优惠通享”为目标,采用“卡码脸”等多种身份识别技术,实现老年人就餐区域普及、优惠互享,健全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三)主要内容。此部分明确了智慧助餐服务的六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即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二是优惠标准,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餐享受8折、7折、5折优惠,每个用餐优惠时段每位老人只享受一次优惠,每天最高优惠总额不超过20元,并明确市级优惠不受地域、户籍限制,各地可配置本地个性化优惠规则;三是优惠时段,明确了早餐、中餐、晚餐三个优惠时段;四是服务机构,明确服务机构由各地结合实际遴选定并向社会公布,要求定点机构统一使用“全城通”智慧助餐标识;五是支付认证,以老年人社保卡(市民卡)、身份证为实体介质,支持人脸识别、长者码等验证方式,实现 “卡、码、脸”通用,鼓励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多元支付手段;六是监管方式,依托市级平台,搭建智慧助餐模块,记录老年人就餐结算数据,实现就餐分析、服务提升、精准补助和评价管理;七是补助方式,明确由各地充分运用市级智慧助餐模块的相关数据,结合实际就餐老年人情况,加强对定点助餐机构的补助。
(四)工作要求。此部分对《指导意见》的组织领导、试点应用、管理监督、宣传引导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提出要形成杭州老年人智慧助餐特色模式,打造“杭州城市大脑2.0”民生服务标志性成果。
(五)施行时间。此部分对文件的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三、施行时间
《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14日起施行。(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间按本文件政策执行)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段叶江
联系电话:0571-89586374
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2/9/14/art_1229063385_1825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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